招标公告详情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比选公告

正文内容

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 (被邀请单位名称): **************受********委托,为其所需的********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进行比选招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对下述内容进行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用户预算:**.**万元,报价超过用户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项目内容:主要涉及督课巡课监控设备安装及链路接入改造、系统平台功能模块升级、平台应用开发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 天内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符合: *、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下午**:** -- **:**(**时间)(节假日除外),至*******峨山路**弄***号(陆家嘴软件园*号楼)*楼***室(**************)报名登记(双休日、国定假日除外)。同时携带下列文件备查: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比选文件资格。凡愿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比选文件***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四、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以书面传真或邮件(需加盖公章)的形式向**************提出(如有),传真:********,邮箱:***********。 五、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间),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正*副,*电子版)送至*******峨山路**弄***号(陆家嘴软件园*号楼)*楼***室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定于****年**月**日下午**:**(**时间)在*******峨山路**弄***号(陆家嘴软件园*号楼)*楼***室会议室进行,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准时出席。 各供应商须按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组织的各项活动。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确认开标资格。 (*)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当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文翔路****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石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峨山路**弄***号(陆家嘴软件园*号楼)*楼***室 联系人:王**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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