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绍兴市上虞区鹤琴小学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为保证师生生活质量,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根据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区鹤琴小学食堂实行劳务清包,公开招聘能承担劳务清包工作的餐饮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未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抽检中两年内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未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省内有经营A级食堂的餐饮管理公司。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审查方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年*月**日。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址:*****区鹤琴小学科学馆三楼会议室 *.报名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的承诺书; (*)法人未到的受委派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的委派书及法人和受委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餐饮服务公司(含饭店、酒店,下同)或目前实际经营的饭店、酒店、食堂的卫生量化分级考评达到A级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五、投标保证金: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方式:***********           *****区鹤琴小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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