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现代服务业促进局关于《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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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城现代服务业促进局关于《***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 为抢抓科技城直管区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加快推动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城现代服务业促进局起草了《***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起止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发送意见建议至电子邮箱***********,标题注明“加快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意见征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海洋*********** 附件:***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科技城现代服务业促进局 ****年*月**日 附件 ***新区(科技城直管区) 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促进我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章 培育*场主体 第一条 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纳入统计的限上住宿业、餐饮业企业,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统计的限上批发业、零售业及规上服务业纳入核算企业,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统计不纳入核算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商贸个体工商户,给予*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产销剥离”“分转子”孵化企业,实现升规入统,给予**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二条 支持商贸企业发展。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亿元、**亿元、**亿元的批发企业,按其销售收入的*.*‰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一次性“上台阶”奖励,超过**亿元后每增加**亿元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万元奖励。对年零售收入首次突破*亿元、*亿元、**亿元的零售企业,按其零售收入的*.*‰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一次性“上台阶”奖励,超过**亿元后每增加*亿元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万元奖励。对年营业额首次突破*.*亿元、*.*亿元、*亿元的住宿和餐饮企业,按其营业额的*.*‰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一次性“上台阶”奖励。 第三条 支持重点服务业企业发展。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亿元、*亿元、**亿元的信息传输和软件技术、多式联运和装卸搬运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一次性“上台阶”奖励,超过**亿元后每增加*亿元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亿元、*亿元、*亿元的租赁商务、科学技术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一次性“上台阶”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亿元、*.*亿元、*亿元的文体娱、居民服务维修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给予其主要管理团队一次性“上台阶”奖励。 第四条 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限上、规上企业到区外设立分支机构,且统计数据和税收关系仍留在***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的,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按照投入总额的**%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万元。对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新设总部企业,自注册登记年度起,按其当年区级经济贡献给予前两年***%、后三年**%、**%、**%的产业扶持奖励。对区内现有企业经**科技城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提升为总部企业的,按其区级经济贡献增量部分的***%给予奖励,奖励年限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 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级“老字号”的商贸企业,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的品牌建设奖补。对首次认定为国家*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一次性给予**万元的品牌建设奖补。 第二章 支持项目建设 第六条 支持消费新场景打造。**或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被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为区级特色商业街区,对实施主体给予不高于***万元一次性奖补。聚焦商旅文农、夜间消费、科技时尚、人工智能、信息消费等消费新业态,被认定为省级、*级、区级消费新场景,对实施主体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一次性奖补。 第七条 支持商业综合体打造。对**或盘活商业建筑面积*万—*万(不含)平方米、*万(含)以上平方米且商铺开业率达到**%以上,投资方或运营方自持率达到**%以上,分别按***万元、***万元给予运营主体开业奖补,分三年按**%、**%、**%比例兑现,政策兑现期间若开业率和自持率低于申报标准,则不再兑现 第八条 支持楼宇经济发展。对不低于*万平方米的存量办公楼宇,三年内整体入驻率在**%以上、且属地注册率达到**%的,当年经济贡献达到***万元,给予楼宇运营管理单位**万元的一次性运营奖补。对建筑面积不低于*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宇,三年内整体入驻率在**%以上、且属地注册率达到**%以上的,当年经济贡献达到***万元,给予楼宇运营管理单位**万元的一次性运营奖补。 第九条 支持首店经济发展。鼓励国内外连锁零售品牌企业在区内开设首家实体门店,且门店营业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正常经营一年后年营业收入达***万元(含)以上的,并被认定为“**首店”“**首店”的,分别给予申报主体**万元、**万元一次性奖补。 第十条 支持文旅融合发展。对新增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投资项目,且实际投入***万元以上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给予最高不超过***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三章 促进消费活动 第十一条 支持消费新业态。对科技城管委**意举办的汽车消费节、美食节、年货节、家电节、家居博览会等特色活动,且带动消费达****万元以上的,给予举办方或组织方不高于实际投入金额**%的补助,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万元。 第十二条 支持会展产业发展。对在区内新注册落户的会展上下游重点企业,租赁区内房屋作为自用办公用房并开展实际业务,按照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的比例,给予每年不超过**万元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执行。对新培育且面积达到*万平方米的专业展会,给予**万元的基本补贴。展览面积每增加****平方米,补贴增加**万元,单个展览项目最高补贴***万元。 第四章 支持外向型经济 第十三条 培育对外贸易主体。推动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外贸企业开展面向国际*场的研发创新,通过引进技术、高端研发人才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对品牌提升明显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励大中型外贸企业扩体量提速度,对成长明显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第十四条 支持对外交流**。对组织开展外贸交流、培训、宣传活动的组织单位,给予政策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万元。鼓励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服务企业数量**个(含)以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照*万元/家/年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政策措施支持对象是辖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在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的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 第十六条 招商引资优惠期内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措施中的同类别扶持政策。对在区内设立的质量效益好、增长速度快、带动效应强的重点龙头企业或项目,可给予“一企一策”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新区(科技城直管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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