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7期)

正文内容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于****年*月**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思果乐水果超*(梁小军)经营的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与委托法定检验机构**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街坊**号楼*号商网(左),依法对******思果乐水果超*(梁小军)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年*月**日,本局收到**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报告显示******思果乐水果超*(梁小军)经营的芒果“苯醚甲环唑.mg/kg”检验结果为*.**,标准指标为≤*.*。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至当事人处,由梁小军签收。经现场检查,当事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店内已无抽检同批次芒果销售,未发现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涉案产品的销售记录。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后于****年*月**日向本局提出复检申请,*月**日本局受理,确定复检机构为**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年*月*日,本局收到**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T-*****),显示******思果乐水果超*(梁小军)经营的芒果“苯醚甲环唑.mg/kg”检验结果为*.**,标准指标为≤*.*。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复检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本局执法人员将复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T-*****)送达当事人,由梁小军签收。因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于****年*月*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现已办结。    (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应给予当事人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涉案产品的来源并说明提供者,且未收到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反馈。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处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应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单位整改情况。当事人在****年*月**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立即实施召回并办理退款;*.积极配合*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今后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场监管部门*****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招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