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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ZLX2024-YD-G004)的不见面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关于**省*****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ZLX****-YD-G***)的不见面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LX****-YD-G*** 项目名称: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于财购****F*********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批*******.**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及人员现场培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根据财政部财库〔****〕***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平台 方式:用CA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局 ***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购字〔****〕**号)文件规定“参与项目的各采购当事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应在项目评审结束、项目合同签订完成或项目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在**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及时、客观、公正、准确作出信用评价”,请各供应商按照文件规定及时、客观、公正、准确作出信用评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局本级 地址:***贡江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贡江镇爱莲路(财政局红绿灯路口往河边走***米左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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