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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零工集市建设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函

正文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区高质量充分就业要求,根据《**省零工*场建设实施方案》和《**贵安零工*场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观山湖区探索岗位学位床位车位“四位”一体多元供给新模式试点实施方案》《观山湖区****年就业创业工作要点》要求,以区级零工*场为载体,加大零工岗位的收集,服务好更多用工单位与求职者,结合我区实际,拟通过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的执行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运营“观山湖区零工集*”,现就本购买服务项目公开询价。 一、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观山湖区零工集*建设运营服务 *、服务时间:****年*月至****年*月 *、服务地点:观山湖区 *、服务内容:按照“科学布局、规范建设、高效运行、优质服务”要求,选择在“灵活就业人员聚集、招工需求集中、设施功能健全”地点建设“观山湖区零工集*”,拓宽灵活就业服务覆盖面。拟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方式,于****年*月底前建设运营“观山湖区零工集*”,全年对接用工单位数不少于****家,提供灵活用工岗位不少于*****个,综合服务人数不少于*****人次,实现就业人数不少于****人次。 *、服务对象:用工单位及求职人员 二、服务方条件 承接和实施项目的主体是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二)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照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观山湖区外社会组织或企业如获选项目,须派专职人员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稳定入驻观山湖区实施服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项目承接主体有特定要求的,承接主体须在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同时满足特定要求。 三、报价提供资料 为确保我局能够掌握各服务方的服务能力,参加询价的机构须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服务报价函,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机构签章,标明服务价格并列明各项费用组成; *、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执照复印件。 四、报价须知 *、本询价向社会公开发布,各机构自行核实符合询价条件后,即可向我局提交报价和相关资料; *、***观山湖区零工集*建设运营服务,总服务费用不超过*****元; *、本次服务在*家及以上(包括*家)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下生效; *、各服务方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我局将综合考量各机构提交的服务方案和服务能力,按照“低价质优”的原则进行打分,选择本次服务承接方; *、提交的相关资料,我局不再退还; *、报价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联系人: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观山湖区政府政务大厅*号楼***室 观山湖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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