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2024)鲁0103破4号山东汉方国药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正文内容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汉方国药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于****年*月**日指定**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有效整合,推动和保障重整成功,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汉方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方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登记机关为*******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经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万元,住所地******阳光新路**号泉景雅园商务大厦***室。公司现有股东分别为付璐(持股比例**%)、付承(持股比例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批发中成药、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批发、零售: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玻璃制品、消杀用品,化妆品,日用品,健身器材,服装,鞋帽,皮具,木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非专控通讯器材;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物工程、医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 汉方公司目前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AA*******,有效期至****年**月**日。许可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关于汉方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要资产和负债、经营情况等信息,意向投资人可在完成报名手续并签订《保密协议》后,自行开展尽职调查。 二、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意向投资人负责办理汉方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延续手续,同意并接受为延续汉方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投入为延续资质所需的各项资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延续资质所需的仓库租赁、聘用人员、设施设备等各项投入等)。 意向投资人自愿接受并确认,若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延续且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所投入的设施设备等资产归汉方公司所有;若资质无法延续,所投入的设施设备等资产归意向投资人所有,且不向管理人及汉方公司追究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自愿接受本次重整涉及的一切现状及其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自行承担上述投入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具备与汉方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且需同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案 (一)报名方式 *、报名期限:因汉方公司具有重整价值的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即将到期,需要尽快确定重整投资人。因此,意向投资人应于****年*月*日**:**时前现场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投资意向书(需说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方式、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对汉方公司的经营计划等,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地址等基本信息); (*)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意向投资人如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介以及足以证明资金实力的相关证明; (*)意向投资人股东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重整投资的决议; (*)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书。 意向投资人如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报名材料需由自然人本人签字。 (二)报名保证金 经管理人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管理人账户汇入报名保证金**万元,同时签订保密协议,领取招募说明书。 若意向投资人经确认成为重整投资人,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计息地转为等额重整投资款。若未中选,该保证金在投资人遴选程序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尽职调查、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并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完成尽调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五份),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大路***号。 联系人:张律师,电话:***********。 五、招募须知 *、本公告仅供参考,未尽事宜,以招募说明书为准,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本公告不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对尽职调查的结果负责,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够成要约或要约邀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或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报名期限届满后,仍未有适格重整投资人的,该公告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汉方国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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