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珠海某部厨房设备和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GDZH-W9013)

正文内容

**某部厨房设备和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JWGDZH-W****) 我部就以下项目依托**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竞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广大供应商单位前往**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厨房设备和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GDZH-W****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拟采购一批厨房设备和食堂餐桌椅,项目预算******元。 (二)交货地点:**省***。 (三)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间) (二)报名地点:**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定点集* 项目编号:DDJJ-****-*******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报价时间、地点和规则及资格条件设定 (一)报价时间:****年* 月** 日 * 时**分至 ** 时**分 (二)报价地点:**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 (三)报价规则:供应商的报价为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①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④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交货地点:**省***。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方式:由供货商送货、安装、调试,所有运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验收方式:(*)成交供应商未生产过的产品,应当进行首件或首批产品质量检验,即为首检。通过首检的产品,方可投入批量生产;未通过首检的,合同甲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合同甲方不预付货款,并有权取消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按照采购合同应当进行首检,中标供应商未申请首检且直接投入批量生产的,或者首检以及二次检验未通过但中标供应商擅自投入批量生产的,合同甲方将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产品生产过程中,合同甲方代表可视情组织质量监督检验,成交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产品出厂前,中标供应商应当进行产品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合同甲方申请出厂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合同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可有*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合同甲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合同甲方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待全部货物到齐后,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联合验收,对未达标的货物一律予以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队保密义务,安装过程中不得泄露项目相关信息。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快速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三)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后,合同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验收审价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剩余合同款的*%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年结束后无息支付。 (五)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报价包含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代理服务、加工、运输、安装、管理、维护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项目咨询) 电话:****-******* 地址:******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罗先生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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