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體育局, 公告一則,關於「為體育局轄下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及氹仔中央公園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務」的公開招標。

正文内容

第 ** 期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 政 署 公 告 《慕拉士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裝修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 判給實體:行政法務司司長。 *. 招標實體:*政署。 *.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 施工地點:慕拉士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承攬工程目的:慕拉士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裝修工程。 *. 投標書的有效期:投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 臨時擔保:澳門元陸拾叁萬元正(MOP ***,***.**),得以現金存款或受益人為“*政署”的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若以現金存款方式,可前往*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或帶同本投標書之存款憑證(一式三份)前往中國銀行繳交,並於繳付後將存款憑證交回*政署財務處出納以換取正式收據。若以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方式,需前往*政署財務處出納提交。因繳付擔保而導致的所有開支費用,概由投標人負責。 *.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每次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再扣除*%,作為此將要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 底價:不設底價。 **.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編製投標書使用之語言: 地點: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號,*政署大樓地下,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正。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於截標當日上午停止辦公,則截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時間。 投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兩種官方語言的其中一種編製(產品的樣本說明除外)。 **.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七樓,*政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十一月八日第**/**/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投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倘若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公共部門於開標當日上午停止辦公,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及相同時間。 **.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電子檔光碟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圖則、承投規則、招標方案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開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六樓,*政署*政建設廳查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下午五時正前,在上述地點取得招標案卷電子檔光碟,每份為澳門元壹仟元正 (MOP *,***.**)(按照十一月八日第**/**/M號法令第五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 工期: 此工程之施工期自委託工程日起算不得超過***個工作日。 **. 投標書評審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工程總造價及各項單價 **%; -合理工期 **%; -對類似工程之經驗 **%; -聘用本地勞工率 *%; -職安健狀況記錄評分 *%. **. 附加的說明文件: 由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十六樓,*政署*政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政署 *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羅志堅 告 示 *政署*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會議議決取消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三條公共街道,有關資料如下: 馬萬祺博士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Doutor Ma Man Kei”,街道編號:****,屬花地瑪堂區,此街道以往由澳門半島友誼圓形地(近黑沙環東方明珠)起,連貫至**填海區A區濠江圓形地止。為**填海區A區內的主幹道。 豚城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de Tun Seng”,街道編號:****,屬花地瑪堂區,此街道以往由**填海區A區濠江圓形地起,其馬路東端連貫至人工島(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止。 濠江圓形地,葡文為“Rotunda de Hou Kong”,街道編號:****,屬花地瑪堂區,此街道以往位於**填海區A區馬萬祺博士大馬路與豚城大馬路的交匯處。 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文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以供知悉。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於*政署 *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 *政署*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會議議決把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東區-*之新公共街道命名及界定,有關資料如下: **** 澳門橋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da Ponte Macau 屬花地瑪堂區 由馬萬祺博士大馬**側起,至東北大馬路止。 **** 鏡海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do Mar de Espelho 屬花地瑪堂區 由澳門橋大馬路起,至東城第一街止。 **** 東城廣場,葡文為Alameda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東區-*南側起,至澳門橋大馬**側止。 **** 馬萬祺博士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Doutor Ma Man Kei 屬花地瑪堂區 由澳門橋大馬**側起,至友誼橋大馬路止。 **** 濠江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Hou Kong 屬花地瑪堂區 由濠江圓形地起,至馬萬祺博士大馬路止。 **** 東城第一街,葡文為Rua Um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馬萬祺博士大馬路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東城第二街,葡文為Rua Dois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濠江大馬路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de Tai On 屬花地瑪堂區 由鄰近勞動節大馬路及馬揸度博士大馬路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東城第三街,葡文為Rua Três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馬萬祺博士大馬路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東**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Central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濠江大馬路起,至港珠澳口岸環形馬路止。 **** 東城第四街,葡文為Rua Quatro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濠江大馬路起,至馬萬祺博士大馬路止。 **** 東城第五街,葡文為Rua Cinco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馬萬祺博士大馬路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東城第六街,葡文為Rua Seis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濠江大馬路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東城第七街,葡文為Rua Sete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東城廣場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風順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de Bonança 屬花地瑪堂區 此大馬路連接由毗鄰友誼大馬路及**前地起,至毗鄰港珠澳邊檢北大馬路及港珠澳邊檢南大馬路止。 **** 東城第八街,葡文為Rua Oito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東區-*西側C*及C*地段之間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東城第九街,葡文為Rua Nove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東區-*西側C*及C*地段之間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東城第十街,葡文為Rua Dez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馬萬祺博士大馬路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東城第十一街,葡文為Rua Onze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濠江圓形地起,至澳門橋大馬路止。 **** 東城第十二街,葡文為Rua Doze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東城第十三街起,至東城廣場止。 **** 東城第十三街,葡文為Rua Treze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澳門橋大馬路起,至馬萬祺博士大馬路止。 **** 東城第十四街,葡文為Rua Catorze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東區-*西側D*及D*地段之間起,至東區-*東側D**及D**地段之間止。 **** 東城第十五街,葡文為Rua Quinze da Zona Este 屬花地瑪堂區 由東區-*西側D*及D*地段之間起,至東城廣場止。 **** 馬萬祺博士圓形地,葡文為Rotunda Doutor Ma Man Kei 屬花地瑪堂區 位於馬萬祺博士大馬路與東**大馬路的交匯處。 **** 濠江圓形地,葡文為Rotunda Hou Kong 屬花地瑪堂區 位於馬萬祺博士大馬路與濠江大馬路及東城第十一街的交匯處。 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文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以供知悉。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於*政署 *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財 政 局 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容光亮 教 育 及 青 年 發 展 局 通 告 根據經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聖若瑟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S-A**-L**-****B-** 課程的基本資料: ——本課程經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阮佩賢(副局長) ——— 根據經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建築學碩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聖若瑟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碩士學位 登記編號:US-A**-M**-****A-**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本課程經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黃嘉祺(副局長) ——— 根據經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教育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聖若瑟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S-A**-L**-****B-**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本課程經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黃嘉祺(副局長) ——— 根據經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心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聖若瑟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S-A**-L**-****C-**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本課程經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黃嘉祺(副局長) ——— 根據經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社會工作學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聖若瑟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S-A**-L**-****C-** 課程的基本資料: - 本課程經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黃嘉祺(副局長) ——— 根據經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五條,以及第**/****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本人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批示,現公佈以下已登記的高等教育課程: 課程名稱:建築研究學士學位課程 高等院校(及學術單位,如適用)名稱:聖若瑟大學 課程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學士學位 登記編號:US-A**-L**-****A-** 課程的基本資料: ——本課程經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 ——本課程的概況、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第**/****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其附件。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代局長 黃嘉祺(副局長) 體 育 局 公 告 第**/ID/****號公開招標 「為體育局轄下鮑思高體育中心及蓮峰體育中心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務」 *. 按照七月六日第**/**/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體育局轄下鮑思高體育中心及蓮峰體育中心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體育設施 * 鮑思高體育中心(室內游泳池、體育室A及B以及人造草場) * 蓮峰體育中心(室內游泳池A及B、體育室、田徑跑道及球場) *. 投標人可於本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 本公開招標的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會後隨即前往相關體育設施進行視察。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 投標人須將投標書交往體育局總部,連同支付予“體育基金”澳門元叁拾陸萬伍仟圓正($***,***.**)的臨時擔保交往體育局總部的財政財產處。 *.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七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開標將訂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於體育局 代局長 張子軒 第**/ID/****號公開招標 「為體育局轄下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及氹仔中央公園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務」 *. 按照七月六日第**/**/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體育局轄下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及氹仔中央公園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體育設施 * 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米泳池、**米泳池、健身室、多功能室 * 氹仔中央公園泳池 *. 投標人可於本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 本公開招標的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會後隨即前往相關體育設施進行視察。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 投標人須將投標書交往體育局總部,連同支付予“體育基金”澳門元叁拾叁萬捌仟圓正($***,***.**)的臨時擔保交往體育局總部的財政財產處。 *.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七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開標將訂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於體育局 代局長 張子軒 第**/ID/****號公開招標 「為體育局轄下巴坡沙體育中心及孫**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務」 *. 按照七月六日第**/**/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體育局轄下巴坡沙體育中心及孫**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體育設施 * 巴坡沙體育中心(室內游泳池及多用途運動場) * 孫**泳池 *. 投標人可於本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 本公開招標的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會後隨即前往相關體育設施進行視察。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 投標人須將投標書交往體育局總部,連同支付予“體育基金”澳門元貳拾捌萬零柒佰貳拾圓正($***,***.**)的臨時擔保交往體育局總部的財政財產處。 *.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開標將訂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於體育局 代局長 張子軒 第**/ID/****號公開招標 「為體育局轄下嘉模泳池、竹灣泳池及黑沙公園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務」 *. 按照七月六日第**/**/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並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的批示,體育局現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間體育局轄下嘉模泳池、竹灣泳池及黑沙公園泳池提供管理及救生服務,代表判給實體進行公開招標程序: 體育設施 * 嘉模泳池:室內泳池、室外泳池及體操室 * 竹灣泳池 * 黑沙公園泳池 *. 投標人可於本公告刊登日起,於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號體育局總部接待處查閱卷宗或繳付澳門元伍佰圓正($***.**)購買招標案卷複印本一(*)份。投標人亦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採購資訊”內免費下載。 *. 本公開招標的講解會將訂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會後隨即前往相關體育設施進行視察。倘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講解會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在遞交投標書期限屆滿前,投標人應自行前往體育局總部,以了解有否附加說明之文件。 *. 投標人須將投標書交往體育局總部,連同支付予“體育基金”澳門元叁拾玖萬肆仟圓正($***,***.**)的臨時擔保交往體育局總部的財政財產處。 *. 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逾時的投標書不被接納。倘截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則上述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開標將訂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在體育局總部會議室進行。倘上述開標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體育局停止辦公,又或上述截止遞交投標書的日期及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 投標書自開標日起計連續九十(**)日內有效。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於體育局 代局長 張子軒 衛 生 局 名 單 (開考編號︰*****/**-MA.SP) 衛生局為填補醫生職程公共衛生職務範疇(公共衛生學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兩個職缺,經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º 楊俊杰 *.** *.º 吳雅婷 *.** 根據第***/****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共衛生學科顧問醫生 梁亦好 正選委員:公共衛生學科顧問醫生 陳丹梅 公共衛生學科顧問醫生 龔斌 (開考編號:*****/**-MA.ORT) 衛生局為填補醫生職程醫院職務範疇(骨科)第一職階主治醫生行政任用合同制度一個職缺,經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對外開考通告,現公佈最後成績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º 何柱萌 *.** 根據第***/****號行政長官批示《醫生職程開考程序規章》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最後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 (經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骨科主任醫生 劉懷烈 正選委員:骨科主任醫生 陳惟蒨 骨科顧問醫生 陳鴻武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通 告 第***/PRES/FSS/****號批示 根據第**/****號法律第十條、第**/****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第**/****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的規定,以及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之授權決議,本人決定: 一、將許可第*/****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款項提取的權限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陳寶雲或其代任人。 二、將作出下列行為的權限授予及轉授予投資事務處處長葉友賢或其代任人: (一)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享受年假或將之提前或延遲,以及就因個人理由或工作需要而轉移年假作出決定; (二)批准其附屬單位人員的缺勤; (三)批准就其附屬單位之存檔文件提供資訊、進行查閱或發出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簽署對卷宗之組成及決定之執行所需的公函或文書。 三、以上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要官員辦公室、立法會、檢察長辦公室、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公函或文書,亦不包括發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各實體和機構的公函或文書。 四、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與監管權。 五、對行使本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六、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經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容光耀 澳 門 大 學 通 告 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七條及第**/****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澳門大學校長作出本決定: 一、將主持人文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典試委員會主席 Di Wang教授 李軍教授 孫江教授 孫藝風教授 袁毓林教授 張健教授 陳立勝教授 梁藍波教授 王慶節教授 徐杰教授 張彥教授 朱壽桐教授 李德鳳教授 龔剛教授 João Manuel Pires da Silva e Almeida Veloso教授 鄧駿捷教授 Hans Georg Moeller教授 Victoria Sandra Harrison教授 張穎教授 Nicholas Michael Parker-Groom教授 Carlos Jorge Ferreira Silvestre教授 二、將主持工商管理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典試委員會主席 許敬文教授 Jun Yu教授 羅振雄教授 Zhang Wenyang教授 雷智豪教授 Jason Zezhong Xiao教授 洪福來教授 Miao Li教授 舒連杰教授 練肇通教授 林朗為教授 劉丁己教授 黃業堅教授 傅曉青教授 馮家超教授 三、將主持教育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典試委員會主席 范良火教授 Xiufeng Liu教授 魏冰教授 胡碧穎教授 四、將主持健康科學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典試委員會主席 沈漢明教授 徐**教授 陳國凱教授 張仲榮教授 郭珩輝教授 梁麗嫻教授 Gary Wong教授 項玉濤教授 袁振教授 張宣軍教授 鄭文華教授 五、將主持法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典試委員會主席 Yu Xingzhong教授 劉建宏教授 魏丹教授 唐曉晴教授 涂廣建教授 Rostam Mag.Iur.Dr.Iur.Neuwirth教授 蔣朝陽教授 稅兵教授 汪超教授 六、將主持社會科學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典試委員會主席 蔡天驥教授 朱智豪教授 Richard Dennis Fitzgerald教授 Todd Owen Jackson教授 Spencer De Li教授 劉世鼎教授 吳德榮教授 潘維教授 胡文詩教授 趙心樹教授 七、將主持科技學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典試委員會主席 須成忠教授 Xiao Chuan Cai教授 Gui Changfeng教授 Xiaobo Zhou教授 王百鍵教授 阮家榮教授 鞏志國教授 麥沛然教授 郭志達教授 黃錫榮教授 周萬歡教授 潘治文教授 祝雷教授 徐青松教授 孫海衛教授 周怡聰教授 Carlos Jorge Ferreira Silvestre教授 周建濤教授 金小慶教授 馬少丹教授 羅文基教授 莫昇萍教授 劉志教授 八、將主持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典試委員會主席 湯子康教授 Handong Sun教授 Pan Hui教授 邢貴川教授 Yang Shengyuan教授 九、將主持中華醫藥研究院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下表所列教授: 典試委員會主席 陳新教授 李紹平教授 鄭穎教授 梁重�痡訇� 胡豪教授 蘇煥興教授 燕茹教授 陳美婉教授 胡元佳教授 王春明教授 陳修平教授 萬建波教授 李鵬教授 Wang Ruibing教授 陸金健教授 十、獲授權者的出任方式,由內部指引訂定。 十一、本授權中授予的權力均不得轉授。 十二、本決定之所有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十三、廢止刊登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澳門大學通告內與上述有關之事宜。 十四、本決定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宋永華教授 澳 門 理 工 大 學 通 告 第**/RU/****號批示 根據第**/****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大學章程》第十六條第二款(六)項及第三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D/CAD/****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授予應用科學學院院長林燦堂,在應用科學學院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代表澳門理工大學簽署獲行政管理委員會批准訂立的協議、協定、議定書及備忘錄。 二、還轉授予應用科學學院院長林燦堂,在應用科學學院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二)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三)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四)規定不同於正常日間或夜間辦公時間的工作時間。 三、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四、對行使現授予及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五、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六、獲授權及轉授權者自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於澳門理工大學 校長 嚴肇基 第**/RU/****號批示 根據第**/****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大學章程》第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授權予持續教育中心主任侯詠珊,在持續教育中心的範圍內,簽署由該中心依法發出的非高等教育課程的證書及文憑。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收回權和監管權。 三、對行使現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授權者自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於澳門理工大學 校長 嚴肇基 第**/VR/****號批示 根據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RU/****號批示第一款(六)項及第二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D/CAD/****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語言及翻譯學院院長張云峰,在語言及翻譯學院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代表澳門理工大學簽署獲行政管理委員會批准訂立的協議、協定、議定書及備忘錄; (三)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四)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五)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六)規定不同於正常日間或夜間辦公時間的工作時間。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於澳門理工大學 副校長 李雁蓮 第**/VR/****號批示 根據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RU/****號批示第一款(七)項及第二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D/CAD/****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葡語教學及研究中心主任Rui Jorge Gama Fernandes,在葡語教學及研究中心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三)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四)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五)規定不同於正常日間或夜間辦公時間的工作時間。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於澳門理工大學 副校長 李雁蓮 第**/VR/****號批示 根據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RU/****號批示第一款(七)項及第二款,以及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第**D/CAD/****號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第三款所賦予的職權,本人作出批示如下: 一、轉授予持續教育中心主任侯詠珊,在持續教育中心的範圍內,依法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簽署執行上級有關決定及組成程序和卷宗所需的函件; (二)在獲得適當批准後,代表澳門理工大學簽署該中心所舉辦的短期課程合同; (三)批准人員享受年假及決定其可否將假期轉移至翌年; (四)批准喪失薪酬之缺勤; (五)決定缺勤是否合理; (六)規定不同於正常日間或夜間辦公時間的工作時間。 二、本轉授權不妨礙收回權和監管權的行使。 三、對行使現轉授予的職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本批示自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產生效力。 五、獲轉授權者自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至本批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於澳門理工大學 副校長 李雁蓮 交 通 事 務 局 通 告 為更正交通事務局刊登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關於駕駛學習暨考試路線之更新通告內文,現重新公佈: 更新駕駛學習暨考試路線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以批示認可的交通高等委員會的意見,並根據四月二十八日第**/**/M號法令核准的《道路交通規章》第八十五條的規定,公佈如下: 基於駕駛學習及考試路線部分道路因城*發展已不復存在,以及若干街道更新命名,現重新定出附圖以粗黑線標示的部分為駕駛學習及考試路線,包括下列街道: 蓮花路 蓮花圓形地 路氹連貫公路 蓮花海濱大馬路 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 嘉樂庇總督馬路 奧林匹克大馬路 運動場圓形地 亞利雅架圓形地 偉龍馬路 雞頸馬路 美副將馬路 飛機場圓形地 石排灣圓形地 石排灣馬路 和諧圓形地 聯生圓形地 運動場道 奧林匹克游泳館圓形地 望德聖母灣大馬路 路環電廠圓形地 聯生海濱路 樟樹街 桉樹街 金鳳路 芒果街 紅荷路 榕樹街 機場大馬路 航空圓形地 射擊路 體育館大馬路 信安馬路 順景街 **圓形地 高勵雅馬路 酒店斜路 體育館圓形地 蒲桃街 合歡街 本通告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林衍新 郵 電 局 通 告 按照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經第**/****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以及經第*/****號法律、第*/****號法律及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經第*/****號法律及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郵電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本局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中葡文)一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局出現的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職缺。 *.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中葡文翻譯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有效期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局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同一職程及職級出現的職缺。 *. 職務內容 翻譯員須忠於文章內容和寫作風格進行兩種正式語文筆譯(中葡/葡中);須忠於演說者的確實意思進行兩種正式語文的接續傳譯或同聲傳譯(中葡/葡中);對中葡/葡中文本進行翻譯鑑定;以及執行獲指派的特定範疇的翻譯或傳譯(中葡/葡中)工作。 *.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的薪俸點為經第*/****號法律、第*/****號法律及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七薪俸表所載的***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經第*/****號法律及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即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前)具有中葡翻譯或語言範疇(中文或葡文)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或具其他範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學位或連讀博士學位且合格完成行政公職局主辦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經第**/****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 報考方式及期限 *.*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 *.* 報考須以紙張方式或電子方式提交經第*/****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申請書《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附同報考要件的證明文件,及支付金額為澳門元三百元($***.**)的報考費。 經社會工作局適當證明在報考時正處於有經濟困難狀況的投考人,獲豁免支付報考費。視乎以紙張或以電子方式報考,在報考時分別由公共部門或經電子報考服務系統就經濟困難的狀況予以核實。 *.*.* 紙張方式 須在報考期限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四十五分;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由投考人親身或由他人(無須提交授權書)到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室公共關係及總檔案處提交經投考人簽署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並支付報考費(接受以現金或澳門通卡或澳門錢包MPAY;又或可透過“政付通”二維碼以下列方式進行支付:VISA、Master Card、銀聯、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微信支付和支付寶)。 *.*.* 電子方式 投考人須在報考期限內,透過統一電子平台提供的統一管理制度的電子報考服務(可透過網頁https://concurso-uni.safp.gov.mo/以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進入)填寫及提交《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電子表格,並支付報考費(可透過“政付通”線上支付平台進行電子支付或可透過澳門錢包MPAY的方式支付)。 以電子方式報考,自報考期限首日早上九時起,並須於期限最後一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前提交;如最後一日為星期五,則須於該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提交。 *. 報考須提交的文件 *.* 報考時,投考人須提交下列文件: a)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b)本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准考資格); c)合格完成行政公職局主辦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學習計劃》的證明文件副本,倘適用; d)填妥並經投考人簽署的第*/****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開考履歷表》,須附同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工作經驗、職業補充培訓及專業資格等)副本。 *.* 如屬經第**/****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一)項至(五)項所指任一情況的投考人,尚須提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或能證明其職務狀況的證明的副本。 *.* 如投考人與公共部門有聯繫,而其個人檔案已存有第*.*點a)、b)、c)和d)項所指的證明文件以及個人資料紀錄或證明職務狀況的文件,則無須提交該等文件,但須於報考時作出聲明。 *.* 第*.*點a)、b)、c) 和d)項所指的證明文件的副本,以及第*.*點所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普通副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 如投考人在報考時未提交第*.*點a)、b)、c)和d)項所指的文件,或倘要求的第*.*點所指文件,投考人須在初步名單所定期間內補交,否則在投考人最後名單中除名。 *.* 上指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及《開考履歷表》可從印務局網頁下載或到印務局購買。 *.* 如投考人於報考時所提交的第*.*點a)、b)、c)和d)項及第*.*點所指的證明文件為普通副本,須於向部門提交組成任用卷宗所需文件的期間,提交該等文件的正本或經認證的副本。 *. 甄選方法 *.* 甄選方法包括: a)第一項甄選方法——知識考試,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三小時的筆試,具淘汰性質; 第二階段——三十分鐘的口試; b)第二項甄選方法——甄選面試; c)第三項甄選方法——履歷分析。 *.* 缺席或放棄任何一項考試的投考人,以及違反典試委員會為相關考試訂明導致投考人被淘汰的考試規則,均被淘汰;但不影響經第**/****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二條第十一款規定的適用。 *.* 如知識考試中合格的投考人少於二十人,則全部合格的投考人進入甄選面試。 *.* 如知識考試中合格的投考人為二十人或以上,則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列次序,排在首二十個名額的合格投考人可進入甄選面試,若在最後名額中出現多於一名得分相同的投考人,則所有得分相同的合格投考人均可進入甄選面試。 *. 甄選方法的目的 知識考試——評估投考人擔任投考職務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及/或一般知識或專門知識的水平; 甄選面試——根據職務要求的特點,確定並評估投考人是否適合所投考的組織的文化以及擔任所投考的職務; 履歷分析——藉衡量投考人的學歷、專業資格、工作資歷、工作經驗、工作成果及職業補充培訓,審核其擔任投考職務的能力。 **. 評分制度 **.* 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取得的成績均以*分至***分表示。 **.* 在淘汰試或最後成績中得分低於**分者,均被淘汰。 **.* 不獲通知進入甄選面試者,均被淘汰。 **. 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方法中得分的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知識考試 =**%(筆試佔知識考試的**%,口試佔知識考試的**%); 甄選面試=**%; 履歷分析=**%。 **. 優先條件 如投考人得分相同,則按經第**/****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的優先條件排序。 **. 公佈名單及考核的安排 投考人初步名單、投考人最後名單、各階段甄選方法的考核地點、日期及時間、各階段性成績名單及經核准後的最後成績名單,張貼於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二樓公告欄並上載於公職開考網頁https://concurso-uni.safp.gov.mo/及郵電局網頁https://www.ctt.gov.mo/。 **. 考試範圍 筆試——中葡及葡中翻譯; 口試——中葡及葡中傳譯; 翻譯及傳譯的內容: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知識以及國內外時事及通識。 在知識考試的筆試期間,僅限於查閱以紙本為載體的字典(除原文外,不得附有任何文字標註或附有任何註釋),不得使用其他參考書籍或資料,亦不得使用電子設備,尤其是智能手機、智能手錶或手提電腦。 **. 適用法例 本開考受經第*/****號法律、第*/****號法律及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經第*/****號法律及第*/****號法律修改的第**/****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及經第**/****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的規定規範。 **. 注意事項 投考人提供的資料僅作招聘之用,所有報考資料將按第*/****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 典試委員會的組成 主席:顧問翻譯員 Lai Jiing Liang 正選委員:顧問翻譯員 吳浩明 一等文案 Olga Maria Basílio Pereira 候補委員:顧問翻譯員 高丹字 顧問翻譯員 陳**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於郵電局 局長 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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