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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校家社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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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校家社系统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教育局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老师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街道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华园南路**号海归E谷E*B号楼*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教育局 项目名称:校家社系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合同包 货物(服务)名称 项 预算金额(万元) 一 校家社系统服务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有项目的延续性。“校家社系统服务项目”作为***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简称:一体化平台)的延伸和拓展,旨在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的综合效能。一体化平台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承建,中标金额***.**万元。为保持项目的一致性和连贯性,确保各项**和服务的无缝对接,继续采用原供应商提供服务是合理且必要的。 *.**的共享与复用。“校家社系统服务项目”将延续使用一体化平台中的关键**,特别是“名师优课”等优质课程**。这些**经过前期投入和精心打造,已成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避免**的重复建设和浪费,选择单一来源采购,能够确保这些宝贵**得到有效利用和持续更新。 *.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校家社系统服务项目”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对一体化平台的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应用,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家长和学校。这需要高度依赖**台的数据架构、处理能力和技术支持。选择原供应商作为单一来源,能够确保数据处理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快新项目的研发和实施进度。 *.法律法规的遵循。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时,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本项目中,采购金额(**万元)不超过一体化平台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在技术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鉴于该项目只能由唯一的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提供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①专家论证意见: 具体详见附件 ②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吴田力 **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高工 陈来辉 **刺桐律师事务所 律师 洪渊源 黎明职业大学 高工 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教育局      地址:********街道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层         联系方式:黄老师、****-********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省******交通科研楼C栋*/*层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华园南路**号海归E谷E*B号楼*层             联系方式:小陈、***********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相关材料(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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