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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年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申报条件 *.培育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各项政策规定。 *.具备较高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健全,有较强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具有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具备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拥有可以容纳**人以上的多媒体培训教室,自有学员培训所需的食宿条件,交通便利。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具备现代教学设备及实践实训场所或**实训基地。 *.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四、遴选程序 *.***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培训机构; *.将认**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五、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育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主体)于****年*月**日**﹕**前将培育机构申报资料(纸质档)上报***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股。地址:***龙阳中路***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丹,电话:*************,邮箱:***********。 六、材料报送 自愿申报的培育机构(主体)需报送下列资料: *.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司简介、《*******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申请报告、培训方案等; *.培育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及培训场所、实训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以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 *.有关证明材料(培育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明和从事农民培训工作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并列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好附后)。 七、发布媒介 ***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成立时间 申请培训的专业 带头人培育 教师情况 (专兼职教师人数、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等) 培训场所情况 (教室、住宿、食堂的面积、数量及接待能力等) 实训基地情况 (名称、地点、数量及面积等) 设施设备情况 (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 培训专业情况 (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业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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