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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人民政府招标公告天洲环保项目地块回填土工程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天洲环保项目地块回填土工程已经***千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批准建设,现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天洲环保项目地块回填土工程。 *、工程地点:千秋镇境内。 *、工程内容:自找土源(素土),不得使用建筑垃圾,需要约****立方米素土,项目现场需先清场,后垫土,再平整,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工程款。 *、最高投标限价:******元。 *、资金来源:自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个晴天。 二、投标资格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拟定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在投标承诺函中确保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至少有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年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三、评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四、付款方式:*:*:*模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付中标价**%的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工程款(包含以前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付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发包人财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否则发包人不予付款。 五、投标费用 *、投标保证金:****元;交纳方式:现金形式(密封完好)。 *、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缴纳方式:现金或支付宝(户名:孙丹萍,账号:***********),汇款时注明所报工程名称及公司名称。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交纳时间和方式:中标公示结束后*日内(签订合同之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若逾期不交,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投标报名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布媒体:***人民政府网。 *、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或介绍信(格式自拟)②营业执照;③企业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招标文件制作费缴纳凭证(以上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招标史上有过不良记录或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得报名。 八、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须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千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 址: ***千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李星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都天润小区北门正门喷泉西侧*F 联系人:孙丹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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