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关于《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清算退出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正文内容

为构建社会组织公益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秩序,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级人民法院与*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清算退出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更好地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合理意见,使该实施意见既符合**的实际情况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现在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在****年*月**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告诉我们,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有价值的意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附件: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清算退出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民政局 ****年*月**日 附件: 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清算退出专项工作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畅通被撤销登记长期未注销的社会组织退出渠道,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级法院、*民政局经会商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撤销登记长期未注销的社会组织公益退出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建立社会组织公益清算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制度,推动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后长期未注销的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秩序,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推动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具体流程 (一)适用范围 *. 社会组织公益退出机制适用于被民政部门撤销登记后长期未注销的社会组织。在确定拟退出社会组织时,优先选择通过登记的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无法取得联系、无人员、被撤销年限长及其他原因无法自行组织清算的社会组织,并根据实践需要逐步放宽条件。 (二)申请前准备工作 *. 登记管理机关应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有序退出。 *.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认真筛查所辖区内被撤销登记长期未注销的社会组织,梳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名单,并向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发出征询函征求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在发出征询函时,可建议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在确定拟公益清算社会组织名单时,应充分考虑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及非营利性特征,维护社会稳定并确保公共利益不受影响。 *. 登记管理机关综合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反馈,每季度向属地法院提供公益清算退出的备选社会组织名单。备选社会组织名单应当列明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如登记时间、注册资金、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被撤销登记时间及原因等。 *. 属地法院收到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备选社会组织名单后,应当对备选社会组织的财产、诉讼及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查,确定具体进行公益清算的社会组织名单,并在*日内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登记管理机关。 *. 拟进行公益清算的社会组织名单确定后,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官方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公示期间,如有名单内社会组织对本组织的公益清算提出异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将该社会组织从公益清算名单中删除。 (三)提交申请 *. 公示期满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作为申请主体向属地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对被撤销登记未注销的社会组织进行公益清算。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公益清算申请,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公益清算申请书。公益清算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及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被申请人基本登记信息查询单,包括被申请人名称、登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成立时间等基本信息。 (*)申请公益清算的依据。主要包括被申请人被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被申请人有关的登记档案等。 (四)公益清算程序 *. 属地法院受理社会组织的公益清算案件后,应当按照强制清算案件进行审理。 *. 受理法院应当在《**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中介机构管理人的相关人员或个人管理人组成清算组。 **. 清算组应当勤勉尽职,并针对社会组织的财产状况及时拟定清算报告和分配方案,报请受理法院裁定批准后,再实施分配。 **. 清算程序终结后,对社会组织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社会组织章程,用于公益目的或者捐赠给性质、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剩余财产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简易注销 **. 受理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公益清算程序的,清算组可持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清算组申请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时,只需提交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申请书、受理法院指定清算组决定书及终结清算程序裁定书、登记证书;无需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清算报告、社会组织通过注销决议的会议纪要、注销公告材料、资产清算报告等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受理社会组织注销申请,应在*日内完成注销登记并公示。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属地法院与登记管理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公益清算退出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所属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鉴于社会组织公益清算退出工作的政策性、社会性、风险性较强,属地法院与登记管理机关应保持常态化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公益清算工作,切实保障捐赠人、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勇于创新实践。各相关部门应强化联合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敢于善于先行先试,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招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