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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老化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1844770525559738370)

正文内容

某单位对适老化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一、谈判项目说明 *. 项目名称:适老化改造工程 *. 竞争性谈判内容:适老化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VGBRXO-G**** *.*工程特征:适老化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省***。 *.*项目预算:**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 *.*工程范围:本项目主要工程范围是(*)侧门出口巷道整修改造;(*)老干部理发室装修;(*)办公楼楼道整修(含楼道厕所)等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清单。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三通一平、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合格的供应商条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函〔****〕***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主要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号),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价文件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提交之日起**天内有效。 二、 谈判文件说明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领购)。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领购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在国e平台进行采购文件线上领购(建议使用傲游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供应商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备注:国e平台技术联系人:李先生***-********,叶小姐***-********,叶小姐***-********。 *.本套谈判文件包括五部分:《谈判说明》,《合同格式》(确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格式文件),《格式文件》(供应商应按该部分格式编制并提供报价文件)及《用户需求书》(对本次谈判服务内容需求的具体描述)、《谈判过程及评审方法》。 *.本套谈判文件中所有标注了“*”的项目均为不可偏离项目,如有偏离将导致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作废。 三、制作报价文件须知 *. 报价文件必须按第三部分《格式文件》制作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内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开标地点,买方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价。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东路***号***********楼(具体会议室以当天场地屏幕安排为准) *. 报价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格式文件》中列明的项目。供应商应制作《资格证明文件》一正四副(电子文件一份)、《商务文件》一正四副(电子文件一份)、《技术文件》一正四副(电子文件一份),并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将《商务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将《技术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 *. 供应商自行负责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买方对此不负任何义务。 *. * 有效的报价文件应满足: (*)供应商应满足本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说明》中“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括按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格式文件》中列明的全部资料。 (*)满足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中的主要要求,即“*”号条款要求。 *四、报价最高限价 本次谈判设置的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拒绝。 五、报价文件的评审及最终服务商的确定 *、 报价文件评审的原则:报价文件应满足本《谈判说明》第三条“制作报价文件须知”第*点要求,成为有效的报价文件。在此前提下,对其进行谈判二次报价、详细评审。 *、 本项目代理费: 参照《中华人民**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的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经计算得出的代理费用少于****元人民币,则按****元定额收取。 *、 有关此次谈判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本次谈判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国e平台(new.ebidding.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信息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东路***号 电话:***-********、******** 邮箱:*********** 联系人:梁先生、刘先生 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李女士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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