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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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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世E招 (********建业街**国际商业广场D*区***号营业房)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世E招 (********建业街**国际商业广场D*区***号营业房)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海鹏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政府东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海鹏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路景园盛世华都**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买晓波 *********** 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C-****(采)**号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完**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号;**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至 ****-**-**,每天上午*:**-**:** 下午**:**-**:**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现场进行报名,登记后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中世E招(********建业街**国际商业广场D*区***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中世E招(********建业街**国际商业广场D*区***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nxzbtb.com.cn)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法院       地址:***政府东街          联系方式:李海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路景园盛世华都**号商铺              联系方式:买晓波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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