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盐都区口袋公园标志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区口袋公园标志标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口袋公园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区口袋公园标志标识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所需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东三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区**路住建大厦*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载体为U盘,格式:PDF;内容:按要求盖章签字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份(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中)。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地 址:*****区**路***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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