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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盐东粮食种植基地用电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盐东粮食种植基地用电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盐东粮食种植基地用电工程。 *、项目地点和工期:项目位于***亭湖区盐东镇李灶居委会,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成交人预留的电话或微信通知,阴雨天顺延)。 *、项目 限价为**.*万元,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 限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成交人确定方式: 中标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项目要求:详见《报价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履约能力; *、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 投标价法,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四、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从报价人帐户汇入到采购人指定帐户,成交后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户 名:***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 未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其报价资料不予接收。评审后,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报价保证金可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同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领取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时间),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六、采购文件的递交 报价人需在****年*月**日上午*:**时前将报价文件(包括报价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报价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交***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报价 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剩余**%工程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成交人提供税务发票)。以上付款均无银行利息。 八、采购人情况 采购人名称: ***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安东 金 翼 电 话:*********** *********** 地 址: ***青年西路 * 号 * 楼 ***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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