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清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助用房及院围墙处理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正文内容

*****局交警大队辅助用房及院围墙处理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局交警大队辅助用房及院围墙处理工程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QSXJJDD****-*** 二、建设内容:对*****局交警大队内辅助用房及院围墙进行处理。 三、建设地点位于:******。 四、预算金额:******.**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提供****年或****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以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投标单位请于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在线报名。报名须上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所有资质。(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竞价时间: 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在线竞价。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总报价,包含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竞价文件递交时间: 竞价结束后*天内,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纸质版竞价文件*份(内容应包含:竞价函、投标人承诺书、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书与委托书、资质证明文件、方案、其他证明材料及附件等)。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谢育红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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