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正文内容

***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物业人员要求:*、人员数量及执业要求,保安执业要求删除“年龄**周岁以内”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四、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八)投标报价要求“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工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省***最低工资标准(郴人社发 【****】** 号)文件要求,并全额购买**省社保缴费最低或以上档次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投标人提供人员工资、社保按以上要求发放的书面承诺函。”更正为“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工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省***最低工资标准(郴人社发 【****】** 号)文件要求,并为符合法定参保条件的员工统一按照全额购买**省社保缴费最低或以上档次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生育保险*.*%),投标人提供人员工资、社保按以上要求发放的书面承诺函。” *、将原招标文件及公告中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月 ** 日上午*时**分更正为****年 *月 ** 日上午*时**分。 *、将原招标文件及公告中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民服务中心*楼*公共**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更正为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民服务中心*楼*公共**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自行在**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进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青年大道***号 (*)联系人:李欣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青年大道芳头小区*期*栋*单元*楼 (*)联系人:黄波、唐凤娇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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