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幅、广告制作项目需求公告

正文内容

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备资质的横幅、零星广告制作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SW******** *、项目名称:***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幅、广告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元) 横幅、零星广告制作服务供应商 *家 自合同签订起*年 ***** 二、参与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三、总体要求 *.质量保证: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不合格需无条件重做; *.知识产权: 广告设计稿件版权归招标方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 *.环保要求:使用环保油墨及可回收材料; *.保密条款:报名企业不得泄露招标文件及制作内容; *、报名企业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附件)。 四、注意事项 本项目预算金额只是按常规一年制作费用作估算,不作为结算金额,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业务为准。如项目达到合同期限,未达到预算金额,则项目停止,如业务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期限未到,项目亦停止。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前 *、递交地点:***企石镇**北路***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二楼后勤办公室; *、联系人:姚先生 ****-******** ***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用横幅、广告品目录报价表.xlsx ***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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