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新站高新区购买“关爱留守儿童、孤儿和困境儿童”服务项目自行采购信息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购买“关爱留守儿童、孤儿和困境儿童”服务项目 *、项目单位:****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项目地点:新站高新区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开展新站高新区“关爱留守儿童、孤儿和困境儿童”服务项目,摸排新站高新区辖区内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等未成年人群体,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建立人员档案,定期走访,针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专业性的全覆盖工作培训等个性化服务。 *、项目预算:**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二 、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注册登记*年以上且按期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包括评估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至少*名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团队开展本项目,其中*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须至少*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要求社工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间) *、获取方式:网上 四、报价时间、联系方式及地点 *、报价时间:****年**月**日**:**(**时间) *、报价地点: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A*-*** *、联系电话:****-********凌女士 (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 五、服务需求 内容、说明与要求(见附件) 六、评审方式 定价综合评审法 七、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采用*+X(X≤*)的模式。合同期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将根据服务单位项目履约情况和资**排,由采购人自行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为一年,最多续签*次,总累计合同期不得超过*年。每次续签的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采购人的年度实际预算金额,合同单价(或费率)须与本次成交结果一致。 *、供应商报价需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企业简介; (*)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及上述综合评分资料、项目方案、报价资料, 打印盖章装订成册;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密封送达(开标前**分钟内接受响应文件,胶装装订,密封提交)。 ****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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