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2025年城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ZF****-**-**** 二、项目名称:*********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心彬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黄里社区**北路***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心彬商贸有限公司 *********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本项目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供应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及其配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捷、张勇、刘妃君、王军、杨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税务局 地址:**省***虎山北路*号 联系方式:高梅,杨飞,****-*******(高)、****-*******(杨)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琦、魏杨鸿伟,****-********,***********(王)、***********(魏)、***********(魏)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飞,高梅 电话:****-*******(杨)、****-*******(高) 文件下载 电话咨询 优惠内容 我要办事 我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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