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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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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变更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及托管服务采购(二次)(项目编号:AHZJ-************)相关问题澄清发布如下,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此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本项目商务、技术评审中包*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业绩”评分项,原内容为:*、****年*月*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中不少于**万元的本*范围内(含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餐厅食材配送业绩,得*分(同一业主单位统计一次)。本项满分**分。 *、投标人提供符合(*)的业绩中,每超过**万元的加*分,最多加*分。 *、投标人提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业绩中,每提供一份本*范围内(含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业主的好评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得*分,最多得*分。 现变更为:*、****年*月*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中不少于**万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餐厅食材配送业绩,得*分(同一业主单位统计一次)。本项满分**分。 *、投标人提供符合(*)的业绩中,每超过**万元的加* 分,最多加*分。 *、投标人提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业绩中,每提供一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业主的好评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得*分,最多得*分。 二、本项目商务、技术评审中包*员工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方案”评分项**内容“在本*范围内(含区*)注册有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分。” 现变更为:“在本*范围内(含区*)注册有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提供营业执照或在本*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三、本项目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间) 现变更为:****年*月**日**:**(**时间) 此澄清公告(共*页)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王宏源 电话:****-********-***,*********** 邮箱:***********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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