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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安保外包服务项目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C****JC*****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安保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方法”中: 同类项目业绩(*分) 投标人提供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签订过年度费用**万元及以上的保安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得*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②、销售发票(需发票专用章,若为发票记账联则不需要发票专用章)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否则不予认可;且销售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万元(含)(如无法辨别发票信息,则该发票不予以认可)。③如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以发票金额为准。 ④同类项目不含住宅小区项目;如签订的为综合服务合同时,只计算其中安保费用;合同中未能体现安保费用的该合同不得分。超过一年服务期的合同,只计算一年安保费用。 其他内容无改动。 招标文件以前所述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符处或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路***号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 联系人:竺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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