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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6桐城市城区绕城段改建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告

正文内容

G********绕城段改建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G********绕城段改建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TCGC(****)**号 项目名称 G********绕城段改建工程设计 招 标 人 ***交通运输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 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屈计划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咨询工程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咨登********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业绩 *、S***盛同路(盛桥至**桥段)改建工程; *、G***西大路庙岗段、柘皋段改建工程。 投标人业绩 *、S***盛同路(盛桥至**桥段)改建工程; *、G***西大路庙岗段、柘皋段改建工程。 奖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 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陈虎成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咨询工程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咨登********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业绩 *、**至**高速公路**至**(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勘察设计。 *、**经**至**(黔川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GJSJ-**标) 投标人业绩 *、****至****高速公路项目A*标段勘察设计。 *、**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第A*标段。 奖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 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廖朝华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咨询工程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咨登************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业绩 *、**至**高速公路**东段。 *、**至**国家高速公路**热水至****段改扩建勘察设计SJA*标段。 投标人业绩 *、**至**高速公路**东段。 *、**至**国家高速公路**热水至****段改扩建勘察设计SJA*标段。 奖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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