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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中心赤壁市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包2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CBZX-202306ZC-139002)

正文内容

关于***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质询函的答复 各供应商: 我单位代理的***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包*(采购项目编号: CBZX-******ZC-******)采购项目于****年*月*日收到有关单位提出的质疑,现函复如下: 质疑事项* 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点技术要求部分中关于 LED 教室灯技术参数第 * 小点以及LED 黑板灯技术参数第 * 小点:LED 教室灯/LED 黑板灯在模拟学校教室的照明环境中测得的视疲劳指数≤*【此项带有▲标志】 事实依据: 首先对于在模拟教室环境下测得的视疲劳指数并不能证明在现实教室中也具备同样的视疲劳指数。其次根据国家现行各类针对教室照明标准要求中并没有涉及这项指标,且这项视疲劳指数缺乏相关标准依据。此外,对于国家现行各类针对教室照明标准要求中已有明确的灯具色温、显色指数、蓝光危害及光频闪危害等级的具体要求,当这些具体要求达到的同时也证明了教室整体光环境对视觉的感受是舒适的、安全的。因此,对于在产品技术要求中设立此项要求是有悖于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存在对极个别产该产品的指向性。 质疑事项 * 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点技术要求部分中关于 LED 教室灯技术参数第 ** 小点以及LED 黑板灯技术参数第 ** 小点:LED 教室灯/LED 黑板灯须通过教室灯具产品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此项带有▲标志】 事实依据: 人类工效学是根据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来设计和改进系统,在保证作业者安全、 健康、舒适的工作条件下,能够使整个“人、机、环境”系统具有更好的性能和更高的效率。是体现产品对人类生理和心理影响的综合评价,人类工效学认证是一个对产品的综合评价,它包括对人类生理和心理影响的评价,而不是简单对产品物理化学指标的要求。这些评价要在认证过程中有效实现,不仅关注产品相关量化指标,同时也要关注产品用户心理感觉的评价。因此,采用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来作为本项目具体产品技术参数的要求是不适合的,正所谓人与人不同、环 境 也 不 相 同 。 同 时 , 据 了 解 国 内 很 多 同 类 产 品 制 造 商 已 具 有 按 照 CQC**-******-**** 认证规则并依据 GB****-****【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得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教室优质光环境认证证书以及本项目在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中 *.* 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第二小点技术评议中也有教室照明灯具和健康光环境等级认证的要求。因此,对于将人类工效学属性认证作为本项目具体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是不合适和不恰当的,是个别产品制造商用于排除其他竞标者的手段之一。 质疑事项 * 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点技术要求部分中关于 LED 教室灯技术参数第 ** 小点以及LED 黑板灯技术参数第 ** 小点:通过依据以下 GB ****-****、GB/T *****-****、GB *****-****、HJ ****-****、GB/T *****-****、T/CESS *-**** 为标准的“视舒适、健康教室照**环境”认证【此项带有▲标志】 事实依据: 教室光环境认证重叠及不规范。首先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依据 GB****-****【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并遵循 CQC**-******-**** 认证规则的要求通过现场检测、检查能获得教室优质光环境的认证以及本项目在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中 *.* 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第二小点技术评议中也有教室照明灯具和健康光环境等级认证的要求。其次所依据的标准众多,而这些标准中是相互独立的。例如 GB****-**** 标准是针对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HJ****-**** 是针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其次采用多标准来得出一个“视舒适、健康教室照**环境”认证要求明显是有产品制造商为屏蔽其他同类产品制造商参与为目的设定的,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质疑事项 * 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中 *.* 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第二小点技术评议-护眼性能:所投的 LED 教室灯和 LED 黑板灯依据 GB ****-****、GB *****-****、GB/T *****-****、HJ ****-****、GB/T *****-****、T/CESS *-**** 标准要求通过“绿色健康、环保、护眼性能”认证。 事实依据: 首先在国家现行针对教室护眼照明的标准要求中并没有类似的认证要求。其次在本项目中已存在所投产品须通过环保标志产品认证及照明灯具光电色技术参数的要求。其次所依据的 GB/T*****-****、T/CESS *-**** 均为人类工效的要求,而此要求与本项目并不存在直接关联。再次上述所依据的多项国标要求均为各自独立的,例如:HJ ****-**** 的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业要求认证的唯一要求。因此,出现在本项目相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及评审要求中多次反复出现这一现象,是有产品制造商为屏蔽其他同类产品制造商参与为目的设定的,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质疑事项 * 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中 *.* 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第二小点技术评议-节能属性:所投的 LED 教室灯和 LED 黑板灯依据 GB/T *****-****、 HJ****-****、GB *****-****、T/CESS *-**** 为标准的“**节约/照明设备节能属性认证”。 事实依据: 首先对于教室照明灯具节能要求是完全可以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依据GB/T*****-**** 及 CQC****-**** 标准在符合 CQC**-******-**** 认证规则的前提下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获得产品节能认证证书,且也是当前国家现行针对教室护眼照明相关标准所要求的。其次作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也是国家最权威的认证机构。其次上述所依据的多项国标要求均为各自独立的,例如:HJ ****-**** 的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业要求认证的唯一要求不包含节能属性范畴。因此,在本项目评审标准中制定此要求存在明显是有产品制造商为屏蔽其他同类产品制造商参与为目的设定的,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质疑事项 * 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中 *.* 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第三小点技术商务评议-履约能力中的第 * 小点: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省级智能 LED 教育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要求。 事实依据: 本项目所涉护眼灯具并不属于智能型,与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企业是否取得省级智能 LED 教育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无关。 质疑事项*、*、*、*、* 现答复如下: 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经过*场调查及参考国内同类采购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实际需要,对产品质量保证作出了重点要求,该条款为对企业研发实力、质量管理水**综合竞争力的要求,与投标货物质量及企业履约能力相关,所设置的评分标准具备竞争性,符合采购项目的特点及实际需求。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等规定。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以上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教育局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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