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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刘集中心小学多媒体教学系统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BB2023GZCGJ055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GZCG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刘集中心小学多媒体教学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项目因在质疑投诉期限内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投诉,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局复核,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现确认顺延原第二成交候选人**旭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人,成交金额**.**万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旭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龙眠街道城郊居委会乌石街***号 成交金额:**.**万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智慧黑板 品牌:弘勉 规格型号:HB-ZH**T**T** 数量:**台 单价:*.**万元/台 (三)评审专家名单:杨树惠(组长)、王维全、刘涛(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贰万壹仟捌佰元整。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体育局 地 址:***投资大厦**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南路与九华山路**世纪阳光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采购人代表)高珊珊(代理机构)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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