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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青年工作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SHS[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年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更正为“*、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中增加一条:“第三方参与项目验收评估所需评审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磋商文件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中增加关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说明:*、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要求提供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该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 地址:***文博路*号**团*委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省环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杨**路***号宏杨***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省环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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