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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案

正文内容

以案释法 终止妊娠是母婴保健服务技术之一,规范终止妊娠行为一方面能保护妇女的生育健康,另一方面也是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有效方法。根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规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该项目。****年*月**日*卫生健康局依法查处*起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件。 【案情回顾】 ****年*月**日,*卫生健康局接到**某某医院涉嫌未取得相关资质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线索。****年*月**日*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根据相关线索对**某某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住院部*楼产科门诊医生办公桌上有患者沈某某、崔某某、解某某*人门诊病历,病历内均有**某某医院人工流产、清宫、诊刮、放(取)环术前签字书。手术室内有用于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器械电动吸引器、人流包等,现场查见的《**省***统一规范住院病人登记本》记录有张某某、王某某等**名患者出院诊断信息,其中有**名患者出院诊断为稽留流产,*名患者出院诊断为难免性流产,*名患者出院诊断为不完全流产,*名患者出院诊断为不完全自然流产(该名患者同时被诊断为稽留流产)。 【违法行为】 经调查,该医院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某某医院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科目核准有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但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共为**名患者开展了终止妊娠手术,诊疗费共计人民币*****.**元,确定违法所得人民币*****.**元。 【案件处理】 该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按照《**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版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卫生健康局于****年*月**日对该医院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元,罚没共计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四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第二款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 医疗、保健机构或人员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裁量标准: 情节较轻: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元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较重: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违法所得在****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违法所得*万元以上,或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严重后果或严重社会影响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 【卫监提醒】 终止妊娠手术通俗地讲就是人工流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和医务人员有特别的规定,看似简单的人工流产手术其实蕴含着众多的风险和隐患,更有甚者造成患者丧失生育能力,严重危及生命。**卫监呼吁:为保障您的健康安全,请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终止妊娠手术。 供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扫码关注***医疗集团 一切以健康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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