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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头村文化创意广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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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头村文化创意广场工程答疑和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闽中招【****】***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溪头村文化创意广场工程”(招标编号:闽中招【****】***号)答疑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招标文件和公告能不能附上WORD版的。 回复*: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请投标人自行按系统格式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条款注(*)a修改为:“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 日内全部通过**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特此通知 本补充通知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最新文件为准。 招标人:***阳下街道溪头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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