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停止使用醇基等液体燃料的通告(澄府〔2023〕52号)

正文内容

醇基等液体燃料,俗称生物醇油、环保油,是以醇类(甲醇、乙醇、丁醇等)或甲脂、地沟油、废弃油脂、白油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混合液体燃料,易挥发,对人体健康有害,易泄漏起火,且国家、**省尚未出台相关使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醇基等液体燃料引发的火灾事故。目前,*场上很多醇基等液体燃料打着安全环保清洁能源的口号,品种多,名称不统一,没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合格证明,餐饮场所配套醇基等液体燃料使用的灶具需经过改装,无产品合格证,部分醇基等液体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达不到安全条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从****年*月起,对醇基等液体燃料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执法打击,取缔三无产品,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全*餐饮场所(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立即停止使用醇基等液体燃料,安全有序处置剩余燃料,规范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月*日以后,对不听劝阻仍在使用醇基等液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倡议社会各界和广大*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举报各类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等液体燃料的行为,共同排除我们身边的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安全稳定。 投诉举报电话:*****、********。     ***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