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PM[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年食品监督抽检(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区****年食品监督抽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成交人为**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在质疑期内,收到关于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函。经查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成交人**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更正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区****年食品监督抽检)代理服务费金额:*,***.******(元),更正为:*,***.******(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区****年食品监督抽检)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更正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区****年食品监督抽检)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区*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洪路***-**西洪广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陈炯恒 电话:****-********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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