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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农饮总站2023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正文内容

***农饮总站****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饮总站****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根据本项目原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中标信息更正如下: 供应商名称:中贝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木渎镇金枫路***号东创产业园D幢****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万元整(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离子色谱仪 品牌:万通 规格型号:***CN 数量:*套 单价:******.**元 名称:气相色谱仪 品牌:岛津 规格型号:GC****pro 数量:*套 单价:******.**元 名称:蒸馏仪 品牌:国环高科 规格型号:GGC-A 数量:*台 单价:****.**元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二)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地址:***政务中心五楼,电话:****-*******)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  地 址: *****镇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天华府商业街二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   五、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文件 ***农饮总站****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S**************号 统一交易标识码 D**-****************XQ-********-******-* 信息来源 ***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镇 信息发布时间 ****-**-** **:**:** ***农饮总站****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农饮总站****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楚石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百乐门名品广场**幢办公****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离子色谱仪 品牌:**盛瀚色谱技术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盛瀚IC-D***+ 数量:*套 单价:******.**元 名称:气相色谱仪 品牌:**通微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通微GC-**** 数量:*套 单价:******.**元 名称:蒸馏仪 品牌:**阿尔瓦仪器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阿尔瓦SmartD* 数量:*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云岗、汪红红、程润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省物价局皖价服〔****〕***号规定,收费金额为*.*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地址:***政务中心五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 地址:*****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天华府格林豪泰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采购公示变更附件.pdf 附件: [FS**************号-*]***农饮总站****年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LAZF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采购文件正文.pdf 附件: ***农饮总站***···成交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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