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2023年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鹤就业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正文内容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有效衔接,全力做好外省脱贫人口在鹤稳岗就业工作,*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年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鹤就业专项补贴实施方案》(鹤农农字〔****〕**号)。根据***乡村**局《关于****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支出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鹤就业专项补贴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非我省协作地区的外省脱贫人口在鹤就业补贴工作,不限定申请提出时间,补贴对象只需满足补贴条件即可提出申请。 二、已享受一次性奖补的补贴对象,不得重复享受同类补贴。 三、《*******年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鹤就业专项补贴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其它补贴条件不变。 (联系人:扶贫规划开发股 ;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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