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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期施工2标澄清修改通知01

正文内容

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标澄清修改通知**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标(招标编号:****IFFGZ*****-*)”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做如下澄清修改: *.评分标准表中“良好行为记录”评审项分值澄清修改为: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 良好行为记录 * ****年*月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得*分;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各省(自治区、直辖*)优质工程奖的,每具有*项得*分;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的,每具有*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获奖情况和获奖时间以投标人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级别加分。 *.评分标准表中“组织机构设置”评审项分值澄清修改如下: * 组织机构设置 * 组织机构设置、分工协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造价人员、质量负责人、终检工程师等)满足下列要求的得*分,不满足下列要求的,本项得*分。 …… (二)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做如下澄清修改: *.“*.*.*.* 缺陷责任期”做如下修改: 缺陷责任期:合同工程自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注: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同步修改。 *.“**.*.*进度款支付比例”第*目做如下修改: 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付至审定工程量(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执行)的 **%,结算审核后并经完工(或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付清。 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完工(或投入使用)验收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 注: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同步修改。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递交(采用转账或电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五)开标地点修改为:*****新区**路****号(**大道与**路**)****公共**交易中心*楼**号开标室。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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