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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更正公告

正文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公共**交易中心(*********) (***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结合质疑投诉情况,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及评标办法进行一定修改,具体详见新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北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公共**交易中心(*********) 地址: **省********北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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