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广西顺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新县教育城域网采购》项目质疑的回复函

正文内容

一、质疑人的基本情况: 质疑人名称:***顶天网络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五马**二巷** 号 法定代表人:叶润友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教育城域网采购 项目编号:CZZC****-C*-******-GXSL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顶天网络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下午收到贵公司递交质疑函一份,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经认真核实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分”的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事实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分”中“对管理系统的组成、功能及业务流程熟悉”“对管理系统的组成、功能及业务流程非**悉”,评审因素没有进行细化、量化,熟悉的判断标准未作说明。且本项目采购需求中不涉及管理系统,该项评分要求与服务/货物无关联。 质疑事项*答复: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要求进行量化”的要求对评审因素进行了量化和不同区间设置不同分值。“项目实施方案分”评分办法每个档次的评审标准和分值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已经明确描述。 教育城域网出口防火墙服务要求支持与**教育网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和**教育数据中心原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联动。本项目教育城域网涉及*****所学校及**条教育城域网组网链路,对网络的管理系统有严格的要求,不存在不涉及管理系统的情况。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技术方案分”的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事实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技术方案分”中“主要设备性能基本满足要求”“主要设备性能好”,评审因素未进行细化、量化,“主要设备性能好”是指正偏离于采购需求要求还是无偏离于采购需求未作说明。本项目为服务招标,未具体表明哪一项服务优秀能符合评审标准中“主要设备性能好”这一描述。 质疑事项*答复: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要求进行量化”的要求对评审因素进行了量化和不同区间设置不同分值。“技术方案分”评分办法每个档次的评审标准和分值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已经明确描述。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售后服务能力分”的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事实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售后服务能力分”里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质疑事项*答复: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要求进行量化”的要求对评审因素进行了量化和不同区间设置不同分值。“售后服务能力分”评分办法每个档次的评审标准和分值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已经明确描述。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应急方案分”的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事实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应急方案分”里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质疑事项*答复: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要求进行量化”的要求对评审因素进行了量化和不同区间设置不同分值。“应急方案分”评分办法每个档次的评审标准和分值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已经明确描述。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不明确。 事实依据:采购需求中“日志审计服务”“漏洞扫描服务”“运维管理服务”需求不明确。“日志审计服务”中“*个电口,存储容量*TB,可接入**个日志源,可授权扩展,日志处理性能****EPS”;“漏洞扫描服务”中“*个电口,存储容量*TB,并发扫描≥**个IP,最大扫描速度***ip/h,支持授权扩展IP数无限制。”;“运维管理服务”中“*个电口,字符并发会话数≥***,图形并发会话数≥***,存储容量*TB,授权可管理设备数≥**台。”代表何种服务,服务需求表述不明确。 质疑事项*答复:本项目为网络服务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网络现状以及采购需求,制定具体服务方案。采购需求中“日志审计服务”“漏洞扫描服务”“运维管理服务”等服务,“日志审计服务”中“*个电口,存储容量*TB,可接入**个日志源,可授权扩展,日志处理性能****EPS”;“漏洞扫描服务”中“*个电口,存储容量*TB,并发扫描≥**个IP,最大扫描速度***ip/h,支持授权扩展IP数无限制。”;“运维管理服务”中“*个电口,字符并发会话数≥***,图形并发会话数≥***,存储容量*TB,授权可管理设备数≥**台。”均符合**教育厅《**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建设任务目标及要求,符合《**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软硬件配置清单”的网络安全服务相关要求,不存在服务需求表述不明确。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有关规定,贵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 ****年**月*日 附件信息: **.**-************关于《***教育城域网采购》质疑回复函 *.doc **.* KB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