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遴选社会资本合作人公开采购(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正文内容

***再生**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遴选 社会资本**人公开采购(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再生**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遴选社会资本**人公开采购 (重新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CZ**-*******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再生**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遴选社会资本**人公开采购(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均更改为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文献东路莆运大厦**层; 联系人: 小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层; 联系人:吴沣、游秀敏;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下载: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