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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博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五)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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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消防救援总队博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五)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绍丽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单位地址***赛里木湖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云***********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明珠**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顾绍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防救援总队博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五)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须知前附表中**条现场查验证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到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十四包的供应商应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 十五包、十六包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开标时未按照要求提供,将拒绝接受该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仅代表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并不能代表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时要求其提供的全部有效证件的合格。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时,须携带以上全部有效证件交由监督组成员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本项目监督组成员为公证处(如有)、审计室等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项目开标现场资质审核及开评标全过程监督。 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条。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或参加开标会但未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等前附表中要求的相关原件。 此项删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赛里木湖路*号         联系方式:刘云***********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明珠**楼             联系方式:顾绍丽***********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绍丽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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