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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平安建设综合保险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正文内容

*****建设综合保险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受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就*****建设综合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综合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 *、评审地点:***公共**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崔新玲,刘学强,郭榕晓,蒋海涛,杜玉伟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第一标段: 中标人:**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分公司 中标价:******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注册地址:******中州路与文化路交叉口**河畔花园小区第**栋***、***、***室*-*层” 现变更为: “第一标段: 中标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中标价:******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注册地址:**省***宋城路与文庙*****米路西” 五、变更原因: 中标人**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分公司放弃对此标段的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批准,并已报告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此标段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为*****建设综合保险项目第一标段中标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第一标段:*****.**元。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八、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地址:***未来大道**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镇诚信大道西段明德小学东***米**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未来大道中段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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