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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非医疗可回收物承包服务谈价公告(延长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采购与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进行**********岭南医院非医疗可回收物承包服务的谈价报名**工作,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服务内容:非医疗可回收物包括AB胶桶、纸皮、报纸、杂志、书本、废金属、废木料等非医疗可回收物。 二、服务地点:******开创大道****号**********岭南医院。 三、服务要求 *、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收取非医疗可回收物,不得积压在医院。接收非医疗可回收物时,应对移交的非医疗可回收物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 *、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回收非医疗可回收物时要爱护医院的环境,不得出现垃圾散落或其它影响医院环境的情况。 *、不得回收医疗废品(针头、棉签、血袋、尿袋、医疗废品包装袋等)、医疗可回收物(输液瓶、输液袋等)和不可回收物。 *、指派至少一名员工驻守在岭南医院,按照约定时间前往科室回收物品。驻点人员要服从医院的管理。 *、需提供集装箱用于非医疗可回收物的中转,院方提供场地。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资格要求 *、报名人拥有法人资格,具有再生**回收的相关资质及能力。 *、持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内有相应物品的回收项目。 *、具有同类事业单位同类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价说明:本服务采购形式为谈价。谈价中,参与人需出示本服务各项回收物品的*场单价,作为其自身报价的依据和说明。 六、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申请谈判公函原件。 *、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委托谈价人代表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 报名地点:******开创大道****号**********岭南医院门诊楼五楼***后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八、谈价时间 参加报名的单位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定后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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