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兴隆县政法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年**月**日 **:**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政法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政法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原文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根据《**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形式承诺。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由其他任何人代为承诺。 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招标项目投标报价*%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澄清如下: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均不适用。 *********** ****年**月**日 文件名称文件类型校验码********施工图.zip招标文件 清单.zip招标文件 ***政法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pdf招标文件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