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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一土建部分设计项目(第二标段)补充通知

正文内容

***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一土建部分设计项目(第二标段)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一土建部分设计项目(第二标段)(招标编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第⑩项“⑩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修改为“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承包人应将施工用水设计图纸和详细的说明书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供水管路及用水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项“?承包人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修改为“承包人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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