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更正公告
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消防救援总队**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吉先生、马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单位地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吉先生、马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小区*-*门头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胥莉、马玲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DZFCG(HFC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防救援总队**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八条 付款方式 原内容为: 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货款**%;如结算审计有审减,按照结算审计支付货款;如验收不合格、未完**装调试,不支付货款。 更改为: 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货款***%;如结算审计有审减,按照结算审计支付货款;如验收不合格、未完**装调试,不支付货款。参照合同样本第二部分合同基本条款第**条违约责任执行。(如采购人有付款需求,在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同等合同金额的银行保函,收到保函,采购人可支付合同金额的**%,待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后,根据结算审计结果解除银行质押,如验收不合格、未完**装调试,参照合同样本第二部分合同基本条款第**条违约责任执行。)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吉先生、马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小区*-*门头 联系方式:胥莉、马玲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先生、马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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