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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击网络犯罪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局打击网络犯罪服务采购品目 采购单位***********局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超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局采购单位地址禄劝*禄武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省******滇池路*号方舟大厦**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MZC****-C*-*****-ZXG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KMZC****-C*-*****-ZXGJ-****:***********局打击网络犯罪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付款方式 更正前内容:第一期:进度款在案件收网阶段,提交两审报告之前,根据乙方电子数据分析服务实际数量,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作为进度款。第二期:最终结算在案件相关追(收)缴和判决罚没金额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日,甲方按此总技术服务费用在扣除第一期已支付给乙方的进度费用后,将剩余技术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开具等额的服务类发票提交给甲方,服务期限内,所有案件一案一结。风险提示及说明:本项目服务期内若未产生案件追(收)缴和判决罚没金额,采购人不支付任何前期服务费用。 更正后内容:第一期:进度款在案件收网阶段,提交两审报告之前,根据乙方电子数据分析服务实际数量,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作为进度款。第二期:最终结算在案件相关追(收)缴和判决罚没金额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日,甲方按此总技术服务费用在扣除第一期已支付给乙方的进度费用后,将剩余技术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开具等额的服务类发票提交给甲方,服务期限内,所有案件一案一结。最终结算金额不受预算金额限制,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风险提示及说明:本项目服务期内若未产生案件追(收)缴和判决罚没金额,采购人不支付任何前期服务费用。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 地址:禄劝*禄武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省******滇池路*号方舟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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