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屏南县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屏南县漈下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前汾溪中国美院综合艺术教育基地建设二期)补充公告

正文内容

***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漈下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前汾溪中国美院综合艺术教育基地建设二期)检测项目 补充通知第(*)号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企业资质修改为: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符合以下要求: (*)若投标人提供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办理的资质证书,则需为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专项资质); (*)若投标人提供按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办理的资质证书,则需为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①专项检测资质(专项检测资质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②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投标人具备上述(*)或(*)资质的同时还需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采购发包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调整。 招标人:**兴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