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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暂停招投标活动和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第(7)次答疑]

正文内容

**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暂停招投标活动和**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一、**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于****年*月**日收到***住房和建设局发的《***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暂停对**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的通知》,现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后续处理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二、**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因出现特殊情况,原投标有效期需**至***天。请各投标人在本通知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做出选择: *、拒绝**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格式及内容附后); 注:请将确认函扫描件回复至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蕉南街道金南门*幢***室。 *、未书面确认的视为同意**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投标有效期**确认函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同意/不同意)****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的投标有效期至***天。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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