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2024年4所中小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所中小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交货期限与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中 交货时间 原内容: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完成第一批次(****套)送货及安装;**日内完成全部送货及安装。否则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并索赔。 现更正为: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完成全部送货及安装。否则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并索赔。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中 技术要求 原内容: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得**分,每有一项不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中“▲”条款要求的扣*分(共**条);每有一项不满足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未标注“▲”的条款要求的扣*.*分(共*条),扣完为止。统一以“*.*.*.等”为单条计算。 注:技术参数需提供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佐证材料(参数中对证明材料有明确具体要求的,以参数具体要求为准;参数中未明确要求的,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或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或不符**扣分处理,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得**分,每有一项不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中“▲”条款要求的扣*分(共**条);每有一项不满足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未标注“▲”的条款要求的扣*.*分(共*条),扣完为止。统一以“*.*.*.等”为单条计算。 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逐一响应,未提供或不符**扣分处理,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中 环境标志 原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每有一个得*分,最多得*分。 注: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每有一个得*分,最多得*分。 注: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中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原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审项按照评审标准执行)注: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采购品目名称:A********-其他家具; 二、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 三、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东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万达写字楼SoHo A座**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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