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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号)和《********年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等要求,我校已于****年*月**日在学校官网发布《****关于****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告》(https://news.hcnu.edu.cn/info/****/*****.htm),经研究,定于****年*月**日开展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参加笔试的所有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为*月**日*:**--*:**,逾期按旷考处理。资格审查地点在各笔试考试地点(****东校区弘毅楼*区***教室、***教室、***教室)。 (二)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为*月**日**:**--**:**,逾期按旷考处理。资格审查地点在候考室(****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室)。 考生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本科和研究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届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等参加资格审查。 二、考试流程及须知 具体考试流程及须知详见附件* 三、考核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计算出总评成绩,总评成绩及排名情况将于*月**日晚上在****网站公布。*月**日前以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公布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和体检人员名单。 (一)考核主要采取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学校将组织考核人员于****年*月*日上午*:**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体检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如有弃权,则按总评成绩顺序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要求详见《********年度第一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体检须知》(附件*)。 四、公示及聘用 结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网站(https://www.hc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日。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壮族自治区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的报考申请。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校报到。超过期限后按自动弃权处理。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栏信息。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学工处联系,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流程及须知.pdf 附件*:****关于****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体检须知.pdf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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