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丽土地证作废公告
正文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省自然**厅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依据第三条的规定进行公告,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凤******** 陈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GB*****W******** 府城镇永乐家园小区*-*-*** 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电源板询比价采购变更公告
江苏省 2024-07-04 变更公告 -
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瑞苍高速公路工程第TJ04标项目部试验检测技术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省 2024-07-04 变更公告 -
湘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关于雨衣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异常公告-2011101000013298991
湘乡市 2024-07-04 变更公告 -
维修性测试系统设备维修废标公告(2024-JTUDEX-F3002)(第1包)
北京市 2024-07-04 变更公告 -
天津高速服务区小吃(冷链)半成品原材料供货项目终止公告
天津市 2024-07-04 变更公告